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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年度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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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2019年工作亮点

1.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将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来抓,在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513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入驻市政务中心建成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中心场镇司法所建成了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双龙镇、天宫乡、西山乡、枣碧乡等政府设立了4个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同时在洪山镇良善垭村、五马镇东木门村、天林乡五龙村、枣碧乡青河村、西山乡岳林垭村等村建立了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延伸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2.坚决围绕“政法跟着项目走”工作总基调,不断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2019年,我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护航发展”行动,从5家律师事务所中推选出22名业务精湛的律师成立律师志愿服务团,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职能作用,全年共接访20余场次,参加重大性、群体性信访案件17件,成功办结9件。同时,当好政府法律参谋,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28条,尽心履职为政府依法决策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全市共89项重点项目我局都一一落实了政法服务重点项目负责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市公证处开展对水城项目的搬迁安置证据保全、天罡木业原材料转移安置证据保全、乡镇政府对辖区砖厂拆除前的证据保全等工作共计8次,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

3.坚决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确保“七五普法”中期有实效,一年以来,我局以“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法治宣传短片,《平凡的我,平凡的事》法治微动漫、《我与宪法》公益宣传广告都得到了广范围的宣传效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专线栏目开设、上好村级法治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都拓宽了法治宣传领域。今年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印有普法内容的围裙、口袋15000余份,受益群众达200000余人。

4.坚决以“一三三”法治扶贫模式,不断推进全市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今年是我市脱贫摘帽攻坚年,我局紧扣中心任务,主动服务大局、彰显特色,在洪山镇良善垭村试点推广“一三三”法治扶贫新模式,即打造贫困村整体形象一张名片,做强“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室”、“一村一月一讲座”三大平台,培养懂法、用法、依法行政村级带头人、矛盾纠纷调解能手、每家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三种能人,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同步推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自良善垭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村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尊重和激发村民脱贫奔康主体地位,该法治扶贫模式得到南充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天林乡五龙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5.坚决践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宗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为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人民本位思想,深刻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发放10000余张南充籍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联系卡,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免于或者降低经济困难审查,全年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5件,涉及金额高达270万余元。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全市印发张贴《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20000余张,全面开展老年人赡养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为减少“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今年我局以“法律援助护航平安校园”活动为平台,定点协调律师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参与校园侵权案件调解,做到弱势群体应援尽援。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民事案件261件、刑事案件42件、公证案件15件、鉴定案件1件,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5件。

6.坚决以“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标准,不断推进公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9年,市公证处迈入了业务转型创新、公证机构体制创新深入开展新阶段,为尽可能满足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市公证处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发展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寻求公证突破口,努力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一年以来,市公证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以公对公的形式进行证据的搜集和核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证据提交难度。6月份以来,在房屋继承公证领域开展“一站式”绿色继承公证服务,群众直接可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在委托、声明、小额继承等公证方面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探索创新,成绩突出,共办理各类公证3904件,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3567件,国内经济公证25件,涉外公证301件,出具执行证书11份。

7.坚决以做好特殊人群稳控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新发展

社区矫正作为市司法局重点工作任务,我们以创新社会管理为跳板,以全面推进平安xx法治建设为工作目标,精益求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月,我局社区矫正中心被xx省司法厅评选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双八小时”教育制度,加强特殊人群日常监管,人人见面、个个谈话,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联合公检法部门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5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204人,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46人,其中缓刑23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2019年给予警告处罚23人次,撤销缓刑5人,收监执行4人,开展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案件29例。

8.坚决以发展“枫桥经验”为工作总方向,不断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转型升级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我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相关会议精神,积极部署工作任务,联合市民政局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覆盖式专项培训,9场次参训人数达到2000多人次。不定期组织司法所、部分调解员参加司法部召开的“人民调解大讲堂”业务学习会,每月、每季度对人民调解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和督促,人民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2019年共调解案件20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与此同时,今年我局按照省“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推进会要求,以协调化为目标,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协调配合,目前,已实现了派出所“公调对接”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1.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需要跨区域跨部门配合,但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缓刑的撤销、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交接及监管等衔接上,仍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等现象。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重视度不够、村(居)组织在职不履职,认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情。

2.人民调解员未实现专职化,且目前全市调解员队伍呈现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等短板问题,导致调解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彻底。

三、国省政策

(一)中、省相关会议精神

1.2019年6月21日,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傅政华部长强调: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调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实现不上交的目标。要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推进,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2019年9月14日,司法部在xx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奋力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会议要求:原则上每一个乡镇设立司法所。

(二)中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相关厅委局、南充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解读

1.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办法〔2019〕18号)

2.xx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通知》(川司法办法〔2019〕125号)

四、2020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1.工作思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司法部确立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总体布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战略部署中去定位,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揽,统筹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开展。

2.预期目标: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建设模范政治机关;
二是坚持人民本位、司法为民,建设人民满意机关;
三是坚持法治信仰、奉法践行,建设法治示范机关;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共享,建设优质服务机关。

(二)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1.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实现市司法局与市法制办职能重组,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完成“职责、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2.按要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

4.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5.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打造新时代创新升级版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保宁、沙溪等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完成乡乡建所的工作任务。

【篇二】

2019年,园山街道司法所在司法局及街道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人民调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为园山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一、2019年的工作

(一)加强指导和服务,提升各调委会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一是开展培训活动,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邀请法官、律师、优秀调解员等人员为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反家庭暴力法”等系列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组织评比活动,在调委会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司法所组织开展“园山优秀调解员”、调解协议书制作等评比活动,扩大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提高各调委会协议书制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调解员待遇,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司法所统一为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向街道申请发放调解员工作津贴,并严格落实“一案一补”激励制度,为调解员申请案件补贴。

2019年,街道社区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4起,涉及2745人,涉及金额1062.61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6.65%。

(二)强化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严格管理,每月检查在线系统工作完成情况。司法所每月对法律顾问进行严格考评,督促社区法律顾问尽职尽责。二是送法进群众,提高社区法治水平。社区法律顾问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500余次,开展法律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三是推进纠纷解决法制化,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调委会解决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满意度100%。法律顾问积极引导协助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法律效力。四是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推动纠纷就地解决。2019年,社区法律顾问协助排查、预防纠纷491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8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和依法管理。

(三)落实普法计划,确保法治观念扎根基层

一是进机关。开展街道职工法律素养提升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学、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微信法律知识答题等系列活动,提高街道职工的法律素质。二是进学校。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欺凌等内容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进社区。依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相应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四是进企业。联合总工会在多家大中型企业开办“职工法治大讲堂”,对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职工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意识,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严守矫正管理规定,做好重点防护工作

一是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要求在册31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日钉钉签到,并佩戴电子定位手环掌握他们的最新动态。二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义工活动。今年开展各类活动24次,共计700余人参与。年初,司法所的“心理剧场矫正项目”荣获园山街道第一届社会治理重点领域优秀项目二等奖。三是走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今年累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80余人次。四是加强重点时期的监管,增加社区服刑人员的电话报到和面谈次数。

街道设立以来,司法所共对73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其中原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名,新入矫55名,42名已顺利解矫回归社会,目前在册31名,均无一例再犯罪、失联、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五)进行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一方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按照规范化要求,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正式授牌,在法律服务咨询窗口为驻点法律顾问设置台牌,并按照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在“广东法律服务网”上完成街道、社区两级实体平台信息填报。另一方面加强软件设施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律师事务所选派9名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工作。司法所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座谈机制、案件登记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健全业务考核监督制度,切实推动管理走向规范化。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传统的做法,思考新的方式,提升效果。

(一)改进培训方式,对调解员能力和身心一起关注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社会公德、调解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同时,积极关注调解员的工作和生活心态,注意工作中的负面因素对调解员身心的影响,计划2020年把每年一两次的集中课堂式的讲解培训分散成每月一次的、小型、多样化的谈心会、交流会,在补充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也疏解调解工作中集聚的负面情绪和因素,保障调解员的健康心态。

(二)加强各方协作,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深度

在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力和资金投入的同时,推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结合街道和社区实际,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除常驻律师的工作外,要求指导律师每年完成规定的服务时间,并推动法律顾问进一步立足社区实际,对社区进行法治体检,主动发现和帮助社区解决问题,除了当顾问,还要积极当好参谋。细化对法律顾问的考核,进行绩效评估,使服务报酬差异化,促进工作改善。

(三)积极探索,拓宽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形式

依托多种载体,创新教育举措,通过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联合不同部门、机构、组织、社区等资源开展专题集中教育,充分考虑到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基地教学、现场教学、专题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多样化拓展教育渠道,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不仅将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合格公民”,而且,通过教育提升其综合素质。

(四)努力创新,丰富法律宣传手段

司法所将不断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漫画比赛、观看法制教育电影、法律聊天室等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法律宣传活动,同时,要更加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

(五)结合日常工作,协助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根据街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发挥调委会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对社区、大运软件小镇的劳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预防和处理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处理。

(六)梳理法治政府工作,完善街道层面的制度建设

参考两年来法治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统筹安排,积极完善街道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提高人员的法治素养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方向,更新有关知识,督促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篇三】

2019年,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首任,全力推进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五美五好”魅力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普法文化建设

围绕“七五”普法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迎接各级部门检查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围绕扫黑除恶、“两违”整治、反邪教等专项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组织开展xx市首场普法志愿者趣味定向赛,开展“山歌普法”、“戏曲普法”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约2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月22000份。紧跟十九大召开、宪法修订等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宣传方案,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重大事件的舆论引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紧扣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截止12月31日,更新“xx法治”公众号信息129期共373篇,举办线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4期,在“12.4”系列活动中,首次使用微信h5小游戏进行普法宣传,新颖的普法方式吸引广大市民踊跃参与,800多人参与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双向互动。

以“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为突破口,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宣传、化解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专业作用。将法律顾问服务与法律宣讲结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系列宣讲活动,形式更加丰富,使村(社区)法律顾问常态化、制度化。律师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过程中,接受法律咨询805人次,律师进村(社区)值班382次。

(二)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三大纠纷”调处

2019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矛盾纠纷日常定期排查,特别是加强“元旦”、“清明”及“三月三”、“国庆”等重要时节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全年,全区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44件,调解成功841件,调解成功率达99.6%,累计发放调解个案补贴20650元。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开展了3次调处工作宣传活动,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各级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提升了辖区内人民调解的知晓率。今年12月初,我局还组织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近百名调处工作人员开展调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调处队伍的整体素质。2019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有1个调解组织,3个人民调解员获得了省部级荣誉表彰。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全力做好“三大纠纷”积案清理工作。截至今年12月,全年累计新发“三大纠纷”2件(山林纠纷),结案2件,成功化解历史积案1件(土地纠纷)。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因“三大纠纷”案件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深化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5人,累计解除633人,在册122人,全部人员已建立档案并得到有效管理。

多举措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基础建设,xx区社区矫正中心已于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我局正在筹备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和信息指挥中心建设。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隐患排查、进行“百日”专项行动和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社区摸排、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切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
同时对排查出的可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谈话,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
举办调整社区服刑人员心态行为知识讲座,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更高目标发展;
每季度开展新入矫对象入矫教育培训,通过宣读入矫誓词、观看社区矫正微电影、考试等形式上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第一课”;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参观监舍、上警示教育课、听取在押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受到深深的警醒,震慑效果明显;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深入辖区各司法所,对各司法所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地督查,强化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引入了社会组织承接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服务“双八”项目,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平安xx建设,全力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稳控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155份,帮教155人,帮教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结案、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努力提高援助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及时有效获取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有效性、便捷性以及受援人的满意度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47件,受援人包括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援助案件类型包括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纠纷、赡养费纠纷等及各类刑事案件,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100余人次;
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9次,分发资料约10000份。切实维护了xx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五)压茬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

为做好广西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程,推动全区戒毒工作发展,我局大力整合资源,不断探索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一是抓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近4000册,张贴横幅10条,播放禁毒微电影30场,开展微信禁毒知识竞赛1期等。二是抓思想教育。到戒毒所进行帮教2次,到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二戒所心理咨询师对戒毒康复和后续照管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多管齐下开展禁毒思想教育。三是抓帮扶政策。对戒毒康复和后续照管人员开展“走、访、帮”活动,助其回归社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方面。目前,我区大部分调委会均无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由社区、村委的工作人员兼职,由于负责的工作内容较多,一定程度上未能很好兼顾人民调解工作,且人员流动性较大,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二)“三大纠纷”调处方面。因“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难度较大,专业性较强,现我局只有一名负责人民调解业务的工作人员兼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接收里雍、白沙二镇后,“三大纠纷”数量急剧上升,现有工作人员难以满足调处工作的需要。

(三)法律援助方面。职能部门间衔接配合不够。由于部门之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缺少统一规范的实施细则,导致法律援助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直接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实效。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有待加强。部分站点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尚显不足。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度亟待提高。

三、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法治宣传方面。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经验推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发展,继续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宣传模式,持续将法治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二)人民调解方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巩固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领域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使这些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向其他易发纠纷领域延伸,探索物业纠纷解决平台的搭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试点工作。2020年,我局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合作,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加大调处力度,努力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调处工作目标任务。争取落实我区调处人员编制,充实我局调处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调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方面。完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和信息指挥中心的建设,积极推进xx区社区矫正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多举措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确保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四)法律援助方面。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民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配合机制;
加强与民政、信访、劳动、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工、青、妇、老、残等群众社团的沟通协调,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完善工作站建设,构建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充分发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作用,方便困难群众来访,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打通法律援助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平台,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社会知晓率。

(四)社区戒毒方面。在巩固历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主动加强与公安禁毒大队、卫计等部门沟通,密切与妇联、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社会组织联系,进一步健全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禁毒的工作格局。

【篇四】

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政府和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政法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创新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xx建设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西党办发〔2019〕7号),实行了全县各部门、单位、行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执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强化了普法主体责任。全县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制定了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清单、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推动形成了全县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体系。

2、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教育,开展新《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意识;开展环境保护法治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围绕县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创作编排了《司法赞歌》群口快板、《中华情》舞蹈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近平台,举办“法治大讲堂”讲习活动117场,11417人受到教育。据统计,2019年全县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45场次,散发法治文化制品15万余件,宣传材料45万余份,30余万人次群众受到教育。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各类媒体融合。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协同高效、考核评价的立体宣传新机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宣传任务、内容、时限和要求,在相关媒体设置专栏、专版,突出宣传主题,打造精品栏目。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平安xx》专题栏目并定期播放“普法栏目剧”,每周播出3期共6次,受到群众关注。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建设,运用“xx普法”微信号、“xx司法”微博等网络媒体,定期发送“以案释法”、“工作动态”等资讯,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xx县司法局服务大厅建成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19个乡镇司法所建立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全县303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全县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并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置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等岗位,积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和高效性。

2、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和评估考核制度。积极整合固原市律协分配我县律师名额及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合理配置资源,为全县各乡镇303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与村(社区)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实现了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各法律顾问通过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驻村实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举办“法治大讲堂”活动等方式开展普惠性、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工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担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依法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律师轮流坐班制度,配驻律师常驻县信访大厅坐班接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预防进京赴银越级上访,从源头上预防矛盾激化,防止由于信访问题处理不力而发生重特大事件。

4、积极推进公证工作全面发展。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格贯彻执行司法部提出的“五不准”要求,规范办证流程,对每一个公证事项真正做到勤勉尽责的审查义务,从源头上防控办证风险。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内部编制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权等,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网上年度考核工作,有效激发、增强了公证工作活力。据统计,2019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56件,参与城乡拆迁20余次,现场公证3场(次)。

5、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做好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跟踪,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大力开展“法律扶贫”,落实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确保向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援助标准不低、质量不降、范围更广。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方便群众依法维权,做到贫困人员应援尽援。据统计,2019年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5件,其中涉及精准扶贫法律援助案件10件。

三、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1、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矫正帮扶、基础保障标准,制定了工作考核指标,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视频巡察系统和社区矫正智能化基础建设,建成了社区矫正入(解)矫宣告室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为各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社区矫正人员面部识别和指纹签到设备,实现了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面部识别和指纹签到。试点为16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了gps定位监管手环,提高了监管质效。

2、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把教育矫治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分类管理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培训和劳动技能提升,联合县劳动就业中心,对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脱产劳动技能培训,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积极性。各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敬老院、乡镇街道、行政办公场所等地参与社区服务,确保每人每月服务不少于8小时。

3、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制度,加大前置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实、反馈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1、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制定了《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方案》,定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2019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936起,调解成功疑难复杂纠纷930起,调解成功疑难复杂纠纷815起(其中调解成功婚姻家庭纠纷536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2起、邻里纠纷92起、山林土地纠纷45起),参与调解信访事项177起,调解成功127起。

2、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乡镇调委会19个,调解员174名;村调委会295个,调解员923名;建立和完善社区调委会,成立社区调委会8个(吉强镇中街、湖滨、景绣、钰绣、惠安、怡绣、民生家园、兴隆镇街道社区),调解员39名;成立xx县人民法院庭前人民调解工作室1个,调解员2名。二是健全企事业人民调解网络。成立工业园区调委会1个,调解员5名;成立学校调委会6个(xx县一中,回中,五中、三中、团结中学、职中),调解员30名。三是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xx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调解员3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调解员3名。

3、扎实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切实做到将“枫桥经验”本土化,确保实现“第一年矛盾总量下降,第二年形势明显好转,第三年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了全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提出调解组织网络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调解程序法治化、调解机制规范化、调解手段信息化的工作任务,围绕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来,全县共参与调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2件,调解成功48件,正在化解14件(其中转入司法程序5件)。

五、锻造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承诺服务制度,推动廉政警示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把抓落实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评选满意机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六、2019年司法行政创新和亮点工作

为认真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试点工作,切实做到将“枫桥经验”本土化,xx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秉着“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公众明辨事理、以真诚化解矛盾”的工作宗旨,2019年6月,创新建立了人民调解“公众评判庭”,目的是通脱组织群众现场参与和评判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让当事人和群众在依法调解中明辨事理、受到教育、化解纠纷。“公众评判庭”的功能定位为:化解重特大、群体性、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主要有六种类型:一是群众申请或主动要求通过“公众评判庭”进行化解处理的事项;二是基层组织在矛盾调解中遇到需要双方进行当面辩理、群众评判的事项,由基层组织或调解员引导进入“公众评判庭”进行化解;三是在法院立案登记前,经法官释明和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更为便捷的非诉方式进入“公众评判庭”的事项;四是群众之间的矛盾长期纠缠不清,得不到彻底解决,甚至引发多次信访行为的,经引导同意通过“公众评判庭”解决的事项;五是经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同意,基层需要通过公开辨析、公开听证的相关事项;六是经当事人同意其他需要公开评判的事项。“公众评判庭”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法院受理立案或者立案前,经法官释明案情和诉讼指导,当事人自愿选择更换为非诉方式的案件及交警部门委托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引导进入“公众评判庭”进行调解,从而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降低司法运行成本,

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xx县“公众评判庭”建立以来,共成功调解纠纷5起,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30余人的农民工讨薪纠纷和四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纠纷。

“公众评判庭”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是对现有诉讼、调解等化解机制的有益补充,坚持公开论理、阳光辩理、群众析理的理念,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参照“模拟法庭”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群众诉求,达到“评议一件事,普法一群人,教育一大片”的普法宣传效果,从而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七、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工作思路

1、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

进一步加大国家机关对“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主体的考核力度,不断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即:普法责任清单、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转变传统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普法模式,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构建各部门(单位)联合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继续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坚持实体平台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形成一套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法律顾问人员到位、服务到位。

3、扎实开展“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

继续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把信访矛盾化解作为主动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发展高素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律师在化解信访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等方式,形成人民调解最大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全面发展、转型升级。

4、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视频巡察系统和社区矫正智能化基础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继续优化社区服刑人员指纹签到和面部识别软硬件建设,在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中普及使用卫星定位腕带进行定位监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

5、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按照“三强九严”工程,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的领导责任,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

6、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工作

及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政府法制办和司法行政职能融合、机构整合,详细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办公场所、人员转隶、机构设置、职能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更好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篇五】

一、提升法治宣传职能,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4、不断强化新媒体普法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5、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综合利用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录公益岗位,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畅通渠道,保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6、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拆迁拆违、融资贷款、项目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问责制度。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零投诉”;
落实法援经费管理办法和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审,确保应援尽援。

三、强化法治保障职能,倾力维护社会稳定

7、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社会团体协作,壮大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实现定位监控,严防脱管漏管。

8、落实安置帮教信息对接、必接必送和救助扶持政策。年底全面建成运行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

9、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制定贯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的具体意见,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严格执行信访化解分级负责制和奖惩制度。

10、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水平。

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司法行政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1、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推动省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全覆盖。

12、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健全完善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13、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投诉查处制度,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司法所统一考核,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全面强化执业监督。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尤其将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15、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和道德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整改发现的问题,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16、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营造廉洁勤政良好氛围。

17、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管理树形象,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精神,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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