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研究—对县金融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农业及乡村绿色发展成为最大亮点,为绿色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也为绿色信贷提供了重大机遇。为此,我支行组织开展了对沁水县金融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情况的调查,旨在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作用提供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一、沁水县特色农业发展及金融支持情况
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总面积2676.6平方公里,全县设7镇7乡,境内共有沁河、县河等十大河流,耕地面积32660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6669.4公顷,有林面积179820公顷,森林履盖率48.63%,发展特色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较大的发展空间和较高的经济效益。畜牧、蚕桑、蔬菜、林果是沁水县四大传统农业特色产业。沁水县委县政府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业布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沁水农业资源优势,打造以连翘、杜仲、油用牡丹为主的林药产业优势区,以设施蔬菜、优质小杂粮为主的种植业优势区,以肉鸡、肉羊、养蜂为主的畜牧业优势区,抓住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契机,大力培育休闲农业、农旅一体化等新业态,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大象肉鸡饲养加工区、嘉沁循环农业园区、沁河苗木花卉园区、华康有机蔬菜园区、郑庄高端农业园区、龙港农业中小企业园区“六大现代农业园区”。同时,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推进“三品一证”认证,努力建设全省重要的有机绿色农产品供给区。如沁水蜂蜜年加工能力华北第一,沁水县被命名为中国蜂蜜之乡,2017年还被确定为省级蜂蜜现代农业产业区。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沁水县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县域特色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具体来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加强货币政策窗口指导工作
人民银行沁水县支行制定出台了《沁水县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关于全面做好沁水县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找准切入点,及时跟进服务,走出了一条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帮扶之路,奏响了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乐章。截至2018年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45.78亿元,占辖内“三农”领域资金投入的50%以上,带动社会资金3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沁水县畜牧、蚕桑、蔬菜、林果四大农业特色产业上档升级,推动全县14个乡(镇)把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南大苹果”“河头玉米”“樊村核桃”等农产品品牌都是通过规模发展,形成了集约化经营模式,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市场价值,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
各金融机构立足自身优势,遵循“支农支小”的原则,通过推进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支付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和金融服务支持,助推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如作为沁水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主办行之一,截至2018年6月末,沁水县农村信用社支持企业客户70户,金额88713万元,支持个体工商户391户,金额2488万元。通过精诚合作,与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直接带动当地1000余人就业,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金融普惠工程,带动地方百姓增收
围绕沁水县畜牧、蚕桑、蔬菜、林果四大农业特色产业,沁水县涉农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普惠工程,深入推进“信用工程”,加大对农村电商、绿色农业、规模农业等领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力度,鼎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地园区建设,受到广大农户的充分肯定。如截至2018年6月末,沁水县农村信用社共评定信用村98个,评定信用户19485户,评定信用市场15个,今年1-6月份,该社累计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543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投放贷款528万元,支持基地园区15个,投放贷款480万元。在农信社的有力支持下,张村乡瑶沟村的万头猪场、龙港镇固镇村的光伏发电、土沃乡岭东村的鹌鹑养殖、胡底乡贾寨村的香菇种植、樊村河乡樊村村的油用牧丹种植、端氏镇山泽村的万亩杜仲种植等已成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中“一村一品一主体”的典型代表。沁水县邮储银行根据宏观信贷政策及绿色信贷要求,加大了对县域农业特色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今年上半年累计投放涉农类小额贷款232笔2412.9万元,全力满足“三农”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2018年9月,沁水县摘掉了省定贫困县的帽子,成为山西省12个退出贫困县之一。
(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各金融机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大力支持沁水县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县工行为沁水晋煤瓦斯发电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县农行拟为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43亿元,已经上级行批复,即可出贷。县中行上半年为煤层气行业发展投放贷款2000万元。县农村信用联社制定出台了《沁水县农村信用联社光伏贷款管理办法》,上半年共为全县农牧企业、合作社及贫困户发放光伏贷款127笔,1431万元。
二、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绿色发展意识不强,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
对于社会各界来说,绿色信贷是一个新概念,绿色信贷发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行动。从调查情况看,一方面,沁水县社会各界对深入推进绿色信贷、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尚未形成共识,未能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实施绿色信贷的主体,只有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绿色信贷有较深的理解,意识到绿色信贷对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县域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绿色信贷的理解较浅薄,对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推动作用认识不足。另一方面,沁水县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在融资渠道方面主要是银行信贷,直接融资市场几乎是空白。在融资方式方面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其他形式如绿色证券以及一些金融衍生品还很少。
(二)金融服务配置与乡村振兴服务领域不匹配
截至2018年6月末,沁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设立有机构网点52个,其中,县城设立有机构网点16个,占比31%,各乡镇分布有机构网点36个,占比69%,金融服务范围较窄。从信贷服务机构看,各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设立有机构网点13个,大多只办理农村小额贷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其中,县农业银行在各乡镇仅设立有营业网点1个,且不具备贷款发放权,县邮政储蓄银行基层营业网点(除县城外),只办理存取款及汇兑业务,农村信用社在各乡镇设立有办理信贷业务的机构网点12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不足,服务范围窄,难以满足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需求。
(三)现代金融工具使用率不高
近年来,随着pos机、atm机、手机银行的普及推广,移动金融在沁水县得到较快发展,但是,由于传统习惯和年龄因素,导致一些客户对物理网点仍然有较大的依赖性,自动机具和移动支付渠道的使用率还不高,农户金融服务习惯有待改变。如郑庄镇是沁水县农业大镇,围绕“一核一带二区三园”总思路,重点打造苗木花卉、苹果、蔬菜、核桃、畜牧、旅游六大特色产业,农村信用社在该镇安装pos机18台,2018年上半年该镇居民通过pos机交易笔数为2564笔,交易额仅为1916425元。
(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受县域四周环山、山大沟深自然条件影响,沁水县一些贫困村农民长期处在封闭的环境中生活,缺乏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缺少农村实用新知识、新技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有些贫困户仍存在“金融扶贫是国家救济,可以借钱不还“的错误想法。尤其是一些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虽然进入了司法清收阶段,但在执行过程中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清收,最终,赢了官司输了钱。如2017年以来,沁水县农村信用社在依法收贷中,共起诉31笔,金额244.25万元,实际收回6笔,金额9.51万元,占比仅为3.89%,依法收贷效果不理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五)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银行信贷资金在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中需要保险来分担风险。但从调查情况看,沁水县保险业介入特色农业生产领域明显不足,难以发挥乡村振兴推进器与稳定器作用。首先,农民对农业保险认知度不高,农业保险履盖率较低,造成“信贷+保险”的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缓慢,履盖面较窄;
其次,特色农业再保险制度缺失,难以通过再保险机制分散特色农业风险,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特色农业的规模化、上档次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是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较小,目前只有玉米、小麦种植业以及能繁母猪养殖业可以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于其它涉农保险的补贴还比较小,对农业保险需求激励作用有限,限制了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功能的发挥。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绿色信贷宣传,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动能
大力引进绿色金融高端人才,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广泛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对绿色信贷的理解与重视,营造绿色信贷发展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绿色发展意识。提高政治意识,通过发展重心下沉、资金资源下沉、服务创新下沉,把功夫放在支持助推乡村振兴的最薄弱处。支持农业产业化、特色化经营,全力满足现代农业产业区、农业示范区、农业龙头和区域品牌的金融需求。以坚持区域定位、扶持主导产业为思路,加大对绿色果蔬、小杂粮、标准化种植养殖等特色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多样化金融需求。
(二)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好地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多样性。应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以有利于绿色农业发展为标准,积极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激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完善农村结算网络体系,鼓励在贫困县增设物理网点、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atm机具,提升金融对贫困县的履盖面。加快构建现代普惠网络体系,紧盯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发展趋势,大力推广手机、微信等客户端,推动农村金融“村村通”工程,提高“三农”对普惠金融的获得感,共享金融改革发展红利。
(三)优化信贷投放机制,更好地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差异化信贷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下发《乡村振兴战略信贷政策指引》,研究出台针对乡村振兴的区域信贷政策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兴行业信贷政策,进一步明确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信贷政策,实现对乡村振兴主要领域的信贷政策全履盖;
二是实行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贫困县域支行的项目贷款,采取绿色通道。实行上下级行联合调查、前后台平行作业、利率和授信合并审批;
三是增强县级机构的经营活力,加大县域经营机构的信贷放权,精简操作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是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户、涉农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把其作为对农村金融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四)坚持绿色产业引领,补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短板
产业兴旺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根本要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金融机构应紧紧围绕服务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农业农村新形势,以支持涉农产品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通过发挥绿色产业、特色农业的引领作用,助力打造富裕乡村。第一,发挥绿色金融的撬动作用。金融服务应向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转型升级,加大对县域有机农业、特色环保、环保节能及清洁能源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信贷、证券、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杠杆撬动作用,激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挂牌上市,支持已挂牌上市的绿色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稳妥推动绿色信贷产品证劵化,提升绿色信贷产品流动性;
第二,研发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信贷产品。针对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转快、需求急等特点,推出龙头企业收购资金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循环贷”“便捷贷”等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但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相关企业转贷、续贷;
第三,加快担保方式创新。在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基础上,不断拓展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品种,同时,创新保证担保方式,根据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的紧密关系,采取农户联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专业合作社担保+农户联保等担保方式,加快与担保机构合作,扩大担保倍数,以解决“三农”融资难的问题。
(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建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状况和财政能力,适当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地方高效经济农产品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
二是实行差异化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把规模化设施农业及大型农机具等纳入中央财政保险补贴履盖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同时,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提供政策支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建设的保险供给,创新符合田园建设、生态旅游、环境污染治理等要素的“三农”特色保险品种,构建农村生产、销售、信用一体化保险保障网络;
三是建立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和保险业风险损失进行必要的补偿。建议中央财政对支持特色农业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奖励考核、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对种植业超出全额物化成本以上的保费给予补贴,保证农民不会因为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致贫、返贫,发挥财政支持农村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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