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和监督职责,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在全县各相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我县“两法衔接”工作仍然存在部门重视不平衡,衔接沟通不充分,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能力不均衡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我县的“两法衔接”工作,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对“两法衔接”工作的牵头与监督力度,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转变执法观念,统一思想认识。“两法衔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搭建“两法平台”,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全力抓好平台的日常管理、应用、维护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县人民检察院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紧密有效衔接,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方案,做到因案施策、分类化解,确保“两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系。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抓好平台建设、管理,抓实案件的录入,确保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录入,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避免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确保依法行政。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县人民检察院要根据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同特点,找准“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座谈、邀请专家、业务骨干定期进行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大力提升操作员平台操作水平;
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使相关人员能准确把握具体案件违纪违法行为界限,提高分析研判能力,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破解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难题,实现行刑无缝连接,达到监督无死角,助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推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开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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