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34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4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二)改革内容。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
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及一般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改革主要目标。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
全县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12月15日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形成审批清单。合并审批事项,将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个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部门内部协作事项,梳理该类事项清单。调整...(剩余全文85.72%)
加载中,请稍后
下一篇:区人社局领导班子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