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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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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保三争二拼第一”的争先创优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以“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为工作切入点,大力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提能力,深入实施七大工程,不断健全现代法治体系,努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法治城市示范样本,奋力争当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地排头兵,为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相关工作得到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批示41次,其中肯定性批示15次,我市成功跻身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名单,法治浙江(政府)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一,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全国交流。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湖州(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实现高效规范有序运转。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统筹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出台《湖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内容。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照法治浙江(政府)建设考评反馈情况,分析问题成因,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方案,补齐工作短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5月底,完成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判断15件,合法性审查18件,共提出意见建议69条,完成市政府行政合同协议等法制审查31件,共提出意见建议68条,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16件。制定公布《2019年度区县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各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1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提前介入,有序推进《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三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出台《湖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成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团,提高全市复议工作水平。截止5月底,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0件,办结36件(含上年结转17件)。严格落实《湖州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问责暂行办法》,对行政败诉案件高发、行政败诉率高于省控指标10%的地区和行政机关,落实约谈、通报等机制。截止6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92件,败诉34件,行政败诉率为11.64%。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公布《湖州市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安排重点监督项目7个,专项监督项目2个,通过网上核查、第三评估、实地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组织实施执法监督活动。印发《湖州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4个方面17项的改革探索任务,建立“一县一品”重点项目培训机制。(二)紧紧围绕人民满意标准,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一是高标部署推进。先后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动员部署会等,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和省厅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工作协调,分条线高标准高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和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队伍建设等6个领域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高质量完成四个阶段工作任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局党委具体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下发《提升年活动工作专班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成立戒毒所指导组、面上指导组、协调督导组、文件材料组四个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调汇报会制度,交流工作计划,沟通工作问题,倒逼工作落实。建立联系群,通过“工作群”加强四个专班、六大领域的沟通交流,确保上级任务指示传达到位,对下统一指导到位。三是突出解决问题。围绕解决影响和制约执法司法水平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共梳理六个领域17个问题,提出57项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2019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已办结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以司法局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社区矫正管理执法案件,法律援助审批案卷,投诉举报案卷开展全面评查,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足,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量。(三)紧紧围绕“两手抓两战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深入开展“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专项行动,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合法性审查,通过远程办公完成《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企业复工复产奖励意见》等4个涉企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针对县区发布防疫通告中涉及的3个关键法律问题予以指导定性,完成期间13件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报备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激励政策合法合规。二是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实施法律咨询“安企”、法律援助“护企”、公证服务“惠企”、司法鉴定“助企”、仲裁服务“联企”等五大行动,引导企业、职工理性合法维权。加强调解资源衔接联动,打造多元解纷模式,做到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项宣传,运用华数“法治家园”云频道、12348湖州法网、湖州晚报法律帮帮团等平台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观念。4月份,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38次,企业“法治体检”8920家,提供法律意见书或解决方案1793个,受理矛盾纠纷2304件,调处成功2299件,成功率99.8%,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帮助1747次。三是服务保障营商法治环境。出台《关于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十项措施》,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为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合同履行、知识产权、涉外贸易、劳动关系等,提供在线免费咨询和法治体检服务,有效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聚焦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今年来,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宣讲857场,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案例23个。线上法治讲座41场次3300余人,解答涉法问题430余个。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全市各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100%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全市建有人民调解组织1554个,基本形成了以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导、区域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调解网络体系。吴兴区、南太湖新区新招录调解员35名。(四)紧紧围绕服务便民惠民,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公法中心规范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湖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开展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整合、整体搬迁工作。指导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资源整合、衔接融合等工作,实现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最多跑一地”。全市投入40万元,购买“百事通”公司提供的12348电话、视频、法网留言法律服务产品,打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升级版,为群众提供7×24小时服务。上半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705条,25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台提供法律服务4095件次,12348法网法律服务总量103068件次,窗口坐席接待群众咨询1450件。二是抓好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制定《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照司法鉴定准入监管、质量监管、执业监管31条,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全面核查、技术设备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和隐患8个,下发书面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质量监管“专家参与”、完善信用等级“评估管理”、信访投诉“调处化解”等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不断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三是推动公证行业转型发展。着力把传统公证服务融入国家新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公证业务呈现新的增长点,德清县公证处、南太湖公证处业务收费同比分别增长87%、28%。德清县公证处率先探索“区域链+公证”,推进公证服务向政务活动伸延覆盖,“清云存证”项目申报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南太湖公证处拓展拆迁房安置家庭协议公证,实现业务增收与服务增效双赢。上半年,全市办理公证10131件、收费701.7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47%、7.56%。四是推进法律援助提质增效。推广安吉县司法局政法一体化协同法律援助办案的经验做法,推动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和应用工作。加强衔接协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首办责任、容缺受理、经济困难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上半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2件,同比增长31.6%,其中,民事案件1217件,同比增长57.9%。五是突出仲裁行业创新引领。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仲裁场景中的应用,打破地域限制,为互联网金融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周期服务,实现“一键仲裁”。严把案件受理关、程序关、裁决关,坚持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商制度,重视发挥调解在仲裁程序中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专业水平。上半年,受理线下民商事仲裁案件56件,结案39件(含去年结转22件),裁决结案11件,调解、和解及自动撤回结案28件,分别占已结案数的28%、72%。互联网仲裁案件348件,其中裁决结案319件,经调解后自动撤回结案29件,办结率100%。六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管理。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打造“法务先锋”湖州律师行业党建品牌。组织全市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和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提升律师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湖州市促进律师业发展奖励补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奖励、补贴政策。(五)紧紧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大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力争创“枫桥式”司法所,出台《湖州市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计划》,以朱市长调研为契机,推动区县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岗对应。指导区县司法局推进司法所建设,吴兴区司法局八里店司法所投入180万完成整体改造提升,南浔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对照标准完成软硬件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整合律师、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充实基层法治力量。二是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立法工作。同杭州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收集立法资料、文件31份,计14.4万余字,收集有效问卷2444份,向全市涉农部门征集问题经验十余条,先后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11个市级部门和安吉县、南浔区及乡镇、部门开展调研座谈25次,累计梳理涉及农村、农民的9个方面、共计46个问题。目前,《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移交市人大修改、审核。三是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强沟通协调,民主法治村创建纳入《湖州市乡村治理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湖州市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2020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内容。下发2019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标准化示范村命名文件,对全市113个村和44社区予以通报命名。联合市教育局、市中院开展湖州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2020年中小学“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指导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开展宪法主题公园建设,指导吴兴区做好沈家本历史文化园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新发展。(六)紧紧围绕守牢底线要求,全力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下发《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全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干警自身防护,做好单位职工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备工作,做到信息统计“一日一汇总,一事一分析”。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每日信息化核查,从严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确保特殊管控人群安全稳定。加强戒毒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阶段变化,先后实行“14+14+14”三班二运转执勤模式、战时执勤模式和第三等级勤务模式,戒毒场所保持安全稳定。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上下三级联动,系统内外联合,先后推出“学法竞赛试题”、上线“学习强国”、开设普法“云课堂”、开通华数“法治家园”点播台等项目,形成了“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动、高密度宣传、高效能实施”的有力态势,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暨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视频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并播放经验介绍片。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以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教育转化。开展重点时段维稳安保,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全面排摸、分级管控、重点帮教,切实消除隐患苗头。加强刑释人员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全市在册刑释人员未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总体保持稳定。四是严格戒毒场所管理。坚持民警直接管理制度,每日进行所情动态研判,对重点人员重点病人落实包夹政策并每天巡诊治疗、监督服药并加强管控。停止戒毒人员跨区流动,严格落实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清缴制。按照场所风险漏洞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内容的对照检查,共检查出具体问题3个并落实好对照整改工作。截至5月底,戒毒所在册戒毒人员221人,在所221人,累计收治8人,解除98人,实现连续21年1个月安全稳定。五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扎实开展黑恶罪犯教育改造和检举揭发专项行动,对5名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评估教育改造(矫治)效果。加强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恶案件的监督指导,落实好案件报告备案、律师辩护意见集体讨论制度。加强专项业务培训,举办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2场次,教育引导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辩护代理水平。(七)紧紧围绕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抓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5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湖州重要讲话精神、全国、省、市“两会”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共湖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落实签字背书。接受市委对我局党委巡察工作。二是抓队伍能力提升。根据《浙江省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先后分级分批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建立重点工作“月度交流、季度评议、年终大考”的工作机制,召开区县司法局“互看互学互比”重点项目推进会,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开展“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专项行动,深入企业一线解难帮困,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抓管理制度完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机关干部年度工作绩效积分制考核办法》,探索制定《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湖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细化工作职责》,确保机关处室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提请市委编委印发了直属事业单位新的三定规定,对华信公证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岗位设置重新进行了核准,对湖州仲裁委秘书处新配备副处长1名,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建设。四是抓机关党建引领。组织实施“三强三服务我先上”“重要窗口我先上”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探索建立党建工作项目制,局机关在职4个党支部全部成功创建全市市直机关标准化特色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得到提升。聚焦聚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奋勇争先,主动报名参加市高铁站、结对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60余人次,参与驻企复工专项工作50余人次,参与市民服务中心大门值守90余人次。二、下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重要窗口”的法治城市示范样本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一是聚焦现代法治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湖州建设。举办第二届沈家本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暨沈家本先生诞辰180周年纪念活动,打响“家本故里·法治湖州”金名片。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法治监督员等,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完善法治湖州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倒查分析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二是聚焦规范依法行政,巩固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实现全域达标。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争议案件调处化解力度,争取行政案件、败诉率“双下降”。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三统一”规定。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和测评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评价,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评议监督。三是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作用。根据疫情阶段变化,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干部、律师、调解员、基层网格员,继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排查力度,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格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持续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项宣传活动,落实《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十项措施》,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高质量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聚焦提升服务水平,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举办第四届环太湖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平台规范化建设,抓好市公法中心功能整合、整体搬迁工作,推进县级公法中心全业务进驻县级矛调中心,确保架构完整、功能完备、集成服务。制定《湖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政法一体化办案(法律援助)协同工作,推进法律援助案卷数字化转型,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异地申请法律援助“跨地域转交”办理。有序做好市属公证处改革合并工作,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探索“区域链+公证”模式,拓展公证领域,促进转型发展。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创新“智慧仲裁”模式,提升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执业权利保障,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实施细则》,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五是聚焦改革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执法监管环节“综合查一次”“一次到位”。强化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应用,推动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排查整改行业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惩戒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是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有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同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待遇保障。完善矛盾解纷“一条龙”处理机制,做到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加速推动《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加大民主法治村建设力度,实现省级民主法治村和市级民主法治标准化建设示范村宪法主题公园建设全覆盖。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五化”建设,助力基层依法治理。七是聚焦全民普法守法,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二次会议,统筹部署“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组织开展联络员培训,做好市级督导和省级迎检的各项协调沟通工作,确保省、市检查验收顺利完成。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并结合“12.4”等节点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做到送法下基层、送法进农家,为《民法典》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八是聚焦保持安全稳定,扎实抓好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扎实推进“精准、智慧、清廉”三大体系建设,做实做优“标准+品牌”。深化社区矫正对象修心教育,促进修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贯彻落实,完善监地衔接机制,指导区县抓好规范化会见点建设和宣传工作。加强戒毒场所和在戒人员管理,抓实抓细责任制落实,确保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持续保持安全稳定。九是聚焦胜任主责主业,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党委巡察问题情况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建设。深入开展行业系统“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示范支部、特色品牌“双百佳”培育行动,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抓好“三强三服务我先上”比拼行动落实,打造司法行政系统示范样本党建品牌。严格落实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制度,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学习日、干警论坛等集体学习,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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